光明网北京9月15日电(记者 陈畅)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以“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为主题发布了第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4件,分别是:广州蒙娜丽莎建材有限公司、广州蒙娜丽莎洁具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争议行政纠纷诉讼监督案;周某某与项某某、李某某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等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梁永平、王正航等十五人侵犯著作权案;上海某公司、许林、陶伟侵犯著作权案。
本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涵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等多种职能,既有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案件,又有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还有针对知识产权虚假诉讼的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既有涉及传统卫浴产品领域的商标类案件,也有涉及芯片制造等高新技术领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涉及视听作品传播的新型网络侵权案件。检察机关在履职中,既重视案件办理本身质量,又注重诉源治理,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深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例如周某某与项某某、李某某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等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中,检察机关以大数据赋能创新法律监督模式,破解虚假诉讼监督瓶颈,通过监督民事生效裁判、移送刑事案件线索、提出社会治理意见建议等方式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治理。
记者发现,其中梁永平、王正航等十五人侵犯著作权案,就是被广大网友熟知的“人人影视字幕组”侵犯著作权案。
自2018年起,梁永平先后成立武汉链世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快译星科技有限公司,指使王正航聘用万萌军等人开发、运营“人人影视字幕组”网站及安卓、苹果、TV等客户端;梁永平又聘用谢明洪等人组织翻译人员,从境外网站下载未经授权的影视作品,翻译、制作、上传至相关服务器,通过所经营的“人人影视字幕组”网站及相关客户端为用户提供在线观看和下载服务。经鉴定及审计,“人人影视字幕组”网站及相关客户端内共有未授权影视作品32824部,会员数量共计683万余个。为牟取非法利益,梁永平安排谢文翔负责网站和客户端广告招商业务;安排丛军凯负责在网站上销售拷贝有未经授权影视作品的移动硬盘。自2018年1月至2021年1月,非法经营数额总计人民币1200余万元,其中收取会员费人民币270余万元,赚取广告费人民币880余万元,销售硬盘获利人民币100余万元。2020年9月8日,上海市公安机关对“人人影视字幕组”侵犯著作权案立案侦查。2021年1月29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虹口区检察院)对王正航等12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同年2月1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下简称上海三分院)对犯罪嫌疑人梁永平批准逮捕。
庭审中,梁永平的辩护人提出:1.涉案网站的大量作品为用户上传,被告人已尽到“通知—删除”义务,因此适用“避风港规则”,不应认定为侵权;2.网站接受用户“捐赠”的方式不应认定为非法经营数额。
公诉人答辩认为:第一,涉案网站侵权作品除部分系用户上传外,另有大量侵权作品系同案犯谢明洪等人上传,梁永平明知网站内存在大量侵权作品,仍指使同案犯上传,并放任用户继续上传侵权作品,未采取有效措施遏止侵权作品传播,其“避风港规则”抗辩不成立。第二,被告人梁永平在涉案网站上公布有支付宝“捐赠”二维码,会员“捐赠”以后,能获得包括在线观看、免除部分或全部广告、不同点播次数等会员权益,这是影视类网站平台常见的盈利模式,其本质是以“捐赠”的名义收取会员费,有偿提供视听服务。
最终,2021年11月22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梁永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王正航等14名从犯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至三十五万元不等。一审判决后,15名被告人均未上诉。
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刘太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抓实专业素能建设,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知识产权检察案件,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和有力举措激励创新、维护市场秩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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