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方宇)近日,鄂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审计办)印发《关于审计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文稿运行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程》),不断规范审计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文稿的工作重点和办理程序,充分发挥市委审计办统筹协调作用。
《工作规程》明确,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文稿程序运行工作,在市委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市委审计办承办,报市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审定。
《工作规程》结合《中共鄂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鄂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文件规定,对需向市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的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工作要点、审计项目计划、重要审计情况,相关工作请示、批示件办理、规范性文件等七个方面重大事项和重要文稿的重要节点和流程进行了规范,明确了职责分工,为有序推进市委审计办相关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工作规程》要求,市委审计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协调配合、规范运行程序,积极主动与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完善协调机制,加强与市审计局内部各科室的工作衔接,明确工作、规范程序、强化协作、有序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高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