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的汤某约了好友一同烧烤,在使用液体酒精点火时,不慎烧伤了好友陆某,致陆某面部和颈部分别构成十级伤残和九级伤残。陆某起诉汤某,要求赔偿所有损失约36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汤某作为活动组织者,携带危险品液体酒精,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鉴于此次案件系朋友聚会引起,汤某出于人情交往无偿为陆某提供烧烤服务,对液体酒精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最终酌定汤某对陆某损失承担60%的责任,赔偿21万余元。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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