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晚,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价格政策提醒函,全文如下:
全市各宾馆酒店、餐饮饭店经营者:
中秋国庆假期临近,为更好规范全市宾馆酒店、餐饮饭店经营者价格行为,营造节日期间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1
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各宾馆酒店、餐饮饭店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管理,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2
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
各宾馆酒店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客房价格,客房内相关物品属有偿使用的,要清晰醒目标示售价;各餐饮饭店经营者应当采用有效形式,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变动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3
严厉杜绝价格欺诈行为
各宾馆酒店、餐饮饭店经营者采用价格比较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折价、减价;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识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相关经营者要对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节日市场巡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
欢迎广大消费者共同监督
若发现违法线索
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转自:南京市场监督
来源:南京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