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产生美
不只是人和人之间如此
车与车之间也一样
开车时
保持安全距离很重要
相反
如果没有保持安全车距
再加上路口不减速
甚至抢黄灯
结果显而易见
案例
8月26日下午,江苏扬州。在125省道仪征市陈集镇友好岗,一辆白色小轿车正准备直行通过路口,但此时,信号灯由绿灯变成了黄灯。
此时,白色小车位于最右侧的车道。看到信号灯变了,驾驶员慌忙踩了刹车,并最终停在了路口。不过由于车速较快,车辆已经冲出了停止线,停在了斑马线上。
白色小车是停了下来,但是在它后方,有一辆跟车很近的面包车,而且已经来不及停下。眼看就要撞上白车屁股,面包车一把方向打算往左避开。但不巧的是,左侧车道一辆银色小轿车,也正欲闯黄灯通过路口。
于是,面包车在左侧超车的一瞬间,先是因为跟车太近无法完全避让,车身右侧与停在路口的白色小车发生碰擦;随后,车身左侧又与相邻车道直行的银色小车相撞。被撞后,面包车一个失控侧翻在了道路一侧的路沟当中。
尽管场面看起来十分惊险,万幸的是,三辆车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但车上人员都正确系紧了安全带,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在这起事故中
当面包车和白色小车
过于“亲密”
危险的种子就已经埋下
这就是
未保持安全车距
事故定责
扬州市交警支队警官主持人刁玮祎介绍了这起事故。
没有和前车保持安全车距的面包车驾驶员,连人带车侧翻进了路沟。虽然很惨,但是他负怎样的责任呢?
面包车驾驶人:“经验”出了错
面包车驾驶人坦陈:他当时看到前方的白色轿车准备抢黄灯通过路口,根据他的“经验”,如果自己提个速,跟在白车后面也能够抢秒在黄灯的三秒钟内通过停止线。但他万万没想到,白车竟然越过停止线之后,突然刹车停在路中间。
此时,面包车驾驶人下意识紧急向左避险,完全没有来得及再观察左边车道内的情况,因此发生了二次事故,被撞进了路沟里。庆幸的是,事故发生在丁字路口,道路右侧的草丛也起到了缓冲的作用,同时因为系好安全带没有受到太大伤害,如果事发是在十字路口,后果不堪设想。
面包车负全责:另外两车无责
最终扬州交警定责,面包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后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未能做至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另外两辆车没有责任。
交警再次提醒:驾驶车辆若不保持安全车距,幸运的话可能是小擦撞,不幸的话可能“车伤、人伤”,行车过程中一定要保持安全车距。
车与车之间
如果不保持安全距离
危险
就随时可能发生
养成好习惯
保持安全车距
01
距离多少才属于安全车距?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02
开车途中如何把控安全车距?
安全距离没有绝对的数字概念,它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车速越快、车重越大,安全车距所需要的间隔长度也就越长。安全车距还会受很多其他因素影响,比如天气情况、光照强度、司机视力、刹车设备、路面状况等。
在这里教大家一个简单易学的,判定前后安全车距的方法,叫“三秒车距”。以前车经过某一标志物开始,数三秒;在三秒后你的车才到达该标志物,就在安全距离之内;如在三秒内就到达或经过该标志物,就说明安全距离不够。车速越快,三秒行驶距离就越长,如果行驶前方视野很好,可以看到前面车的行驶状况,三秒车距就可以灵活掌握,适度缩短一些。
不过,当前方行驶的车辆是大客车或大货车时,不要以为前面的刹车距离比你的车要长,还是应保持三秒车距为好。
延伸阅读
雨中行车知识点
夏秋之交,雨水渐多。行车时,不仅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其他的雨天驾车安全要领也很关键。今天的延伸阅读,我们就来关注雨天行车关键词——
不超速行驶
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下雨天路面有可能积水,积水像水膜一样贴在路面上,大大降低了轮胎与路面的摩擦系数,当车速过快时,就很容易发生“水上漂”现象,俗称“水膜效应”。所以,只要是雨天行车,就一定要降低车速,一旦车速越快,失控风险越大。避免紧急制动,发生“水滑现象”后,正确的做法是:尽量控制住车速,缓抬油门踏板,把持住方向,等车速降下来即可。
保持良好视野
暴雨或大雾天时,驾驶者的视线会受到影响,尤其是下暴雨时雨刮不能有效地刮净挡风玻璃上的雨水,令司机眼前模糊不清。同时,因为气温降低,前后挡风都会有雾气,因此,这时要打开冷气和后挡风玻璃加热器尽快消除雾气。另外要尽量避免跟在大车后面,尽量不跟挡住自己视线的车辆,如果跟在大型车辆后,视线完全受阻,根本无法观察前方道路情况,如不得已跟车,注意增大安全车距,找机会超车。
避免急刹车
当驾驶人发现前方车辆刹车时,一定要点刹提醒后车,一是为了继续保持车距,二是为了提醒后车减速,避免发生追尾事故。还有雨雾天很多司机当看到前方大面积积水时往往会急刹车,以尽快降低车速驶过积水路段。其实,降低车速驶过积水路段才是对的,但紧急制动的行为是危险的。刹车碟和刹车片之间的水会形成水膜现象,容易使制动时打滑和左右两边制动不平衡,一来对差速器损害较大,二来容易使车辆侧滑造成意外。
正确使用灯光
雨天行车时,正确使用车灯光,不仅可以让驾驶人自己看清路况,也可以提高车辆的辨识度,让周围的车辆看见自己。遇到暴雨或大雾天气,不少驾驶者都会自觉打开双闪灯,其实,此时最应打开的是雾灯,而非双闪灯。因为雾灯本身在设计时就不是用来照明的,它的光束发散,所以看起来很亮却不会晃眼,如果遇到雨非常大、能见度非常低的情况,还要开启后雾灯。另外,当双闪灯打开时,转向灯的功能随之失效。当你拨转向灯并线转向时,后方车辆将无法判断你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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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学会“双闪”的正确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双闪——不开】
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双闪——打开】
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双闪——打开】
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记者 邵伟 吕杰
综合 扬州交警
来源:江苏交通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