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茜 通讯员郭姗姗)9月19日,记者获悉,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湖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农村集体聚餐报备管理、协议签订、责任承诺、监督指导、风险提示等进行了明确,为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供了科学遵循。
根据《指南》要求,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应事先通过网络、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途径,向聚餐活动所在地村(居)委会食品安全协管员提出报备申请。举办者应与承办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协议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阅读农村集体聚餐食材(菜品)风险提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操作加工区域应设置隔离线,配备无线AI监控摄像头进行现场监控预警,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远程监控,县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加强监督,必要时组织开展现场检查。《指南》还对农村集体聚餐厨师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事项提出要求,明确了禁止加工、贮存、采购、使用的食材和高风险菜品加工制作要求。
省食品药品安全办等部门要求各地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分级监督指导机制,建立实施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信息公示制度,优化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审核、现场检查等工作流程,完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置等工作规范,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团队食品安全培训,鼓励各地利用农村现有场所建设“共享厨房”,鼓励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举办者和承办者实行食品处理区色标管理,探索推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智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