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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缅甸“务工”!长沙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9日14:03 来源: 光明网

在高回报高收入的诱惑下

长沙有人偷渡缅甸“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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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对外通报了一起非法偷越国(边)境罪案件。被告人米某某、李某某等5人因轻信高薪诱惑,偷渡出境前往缅北,结果被骗入诈骗园区,最终在交了赎金后才逃离诈骗园区。

2020年3月,长沙某工厂从事螺帽加工的米某某,在老乡刘某的劝导下,开始对缅甸赌场日薪五六百元的安保工作产生了极大兴趣。随后,米某某伙同他人在未办理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按照境外人员的安排从长沙搭乘飞机至云南省德宏,再通过坐车、步行非法出境至缅甸。同月23日左右,米某某等人陆续偷渡回国。

2020年7月底的一天,已经有过缅甸经历的米某某明知前往缅甸系从事电信诈骗活动,仍纠集李某某、袁某、罗某某和同案犯罗某等5人在长沙县星沙二区吃夜宵时,共同商议以偷渡的方式到缅甸务工。同年8月2日,5人在未办理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由米某某负责购买5人的机票和联络境外人员,一起从长沙搭乘飞机至云南省沧源县,在境外人员的安排下通过坐车、步行非法出境至缅甸,在境外从事电信诈骗的违法活动。

经查,米某某等5人到达缅北诈骗园区后,被“经理”胁迫从事电信诈骗,不但钱没有赚到,还失去人身自由,后在其亲朋好友缴纳了赎金后,5人才最终逃离园区,并通过偷渡的方式从缅甸回国。

从今年4月到5月,米某某等人陆续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他们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长沙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米某某等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判处米某某等5人拘役,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电信诈骗害人害己,一方面,面对金钱和感情诱惑,市民要擦亮双眼,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避免被骗,另一方面,应该自觉抵制“出国淘金”等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切勿以身试法。

记者:邓艳红 通讯员 李瑶

来源:长沙晚报

【责任编辑: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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