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中,其中一起是不法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将四价宫颈癌疫苗拆分后销售给受种者:闫某将450支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以抽取原液的方式,将1支足量疫苗拆分成2支至4支疫苗,拆分后的疫苗每支约0.1毫升。之后,以每人2448元的价格将拆分后的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销售给306名受种者,销售金额共计74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来源: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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