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柳州市城中区海关路的一家米粉店,因没有按规定将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且拒不整改,被城中区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以50元行政罚款。 这也是柳州市开出的首张对此类行为的罚单。
据悉,自去年4月1日《柳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以来,城中区城管执法部门一直不间断地开展相关宣传工作,辖区内的绝大部分餐饮店面都做到了按规定对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但仍有个别店主不以为然。
9月18日,城管执法人员在海关路开展餐厨垃圾检查时,发现大部分餐饮店面都能按照规定对餐厨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但检查到一家米粉店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店面门口有两个垃圾桶,其中一个垃圾桶里装的是泔水并且混有纸巾等生活垃圾。
此前的检查中,该店面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当时,执法人员开具了整改文书,责令当事店主整改,但其并没有按要求整改。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取证后,找到店主了解情况。一名店员说,他们平时都是按要求对餐厨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的,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泔水和生活垃圾混杂在一起的情况,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根据《柳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中“餐厨垃圾产生者应当将餐厨垃圾与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投放, 违者由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店面处以50元行政罚款。
此外,在当天的检查中,执法人员也对受检的餐饮店面进行了餐厨垃圾规范收运、“门前三包”等方面的法律宣传,督促、鼓励业主做好相关工作,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共建美好城市环境。
来源/通讯员 邓湖广
来源:柳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