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李莹莹 易芳培)未见过面的网恋“女友”总以各种理由,向自己要钱。你以为在网上遇到“一生真爱”,不曾想,跟你甜言蜜语的“女朋友”可能是个男人。9月13日,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彭某某诈骗案一审宣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20年期间,彭某某将自己的QQ号包装成一名女性,在某游戏QQ群中认识受害人景某某后,双方互加了微信聊天。在聊天期间,彭某某虚构自己是在广州读大一的16岁女大学生,并从互联网上下载女性图片,通过发送女性日常生活照至微信朋友圈维护虚拟身份,获取景某某的信任,景某某信以为真,事后二人确认恋爱关系。
之后,彭某某以“小蝶”的名义通过该微信号和景某某“谈恋爱”,分享日常、互发情话,让“深陷爱河”的景某某对此深信不疑,期间以买礼物、过节发红包、缺少生活费、手机欠费、购买游戏道具等理由,骗取景某某共计3万余元。
期间,两人从未视频或者语音联系过,而每当景某某提出见面时,“小蝶”就会找各种借口推脱。网恋近两年却始终未见一面,景某某于是跑到“小蝶”所说的老家湖南请求见面,但“小蝶”还是避而不见。
此时,景某某对女友的真实身份产生了怀疑,于2022年10月8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并发布了网上追逃,2023年5月31日,彭某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家属代为赔偿景某某3.2万元,并取得了景某某的谅解。
经审查认定,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县法院于近日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婚恋诈骗”事件频发,诈骗分子常通过虚构身份,线上聊天的方式培养感情,以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再以借款、购买礼物、生病等各种理由骗取财物,事情败露后立即与被害人断绝联系。所以,网上交友,要注意甄别信息,当网络中的婚恋对象以各种借口索要钱财时,务必核对对方的真实身份,提高警惕,不要被甜言蜜语所迷惑,发觉被骗后,要保留好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