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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小豚e路护企 | 第2期:@企业,“标题夸张”“断章取义”,举报举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9日15:43 来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近期,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对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工作规范》要求网站平台重点受理处置六大类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

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

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

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

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

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

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

湖北网络举报(ID:hbwljb)推出系列举报指南:

鄂小豚e路护企 | 第1期:@企业,遇到“冒牌”,这样举报

请持续关注!

我是鄂小豚

提醒大家

进行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

满足以下条件,

网站平台即可受理

举报要件

1.提交能够充分陈述举报事项、阐明举报理由的文字举报

2.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家身份证明等权利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委托举报的,需提供举报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3.提交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

4.提交请求采取必要措施的具体网络地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

5.提交能够证明举报内容侵权的初步证据材料(不同类型信息所需证据材料不同)

6.提交申明举报真实性、合法性的文字保证

如遇到第二类

“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

这样进行网络举报

↓↓↓

误导性信息

01通过增删信息、改变顺序、调整结构等方式,曲解新闻原意的;

02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等纠正或撤销的过期信息;

03删减旧闻旧事发生时间、地点和处理结果,重新发布的;

04使用与内容严重不符的夸张标题的;

05强调不利事实,回避有利事实,以偏概全的;

06断章取义企业家或企业代表过往言论的;

07片面解读企业各类对外公告的;

08其他引发公众误解误读的信息。

提供证明材料

鄂小豚提醒:

提供的初步证据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1.源发新闻稿件

2.具有新闻采编资质的源发媒体的撤稿函

3.有关部门依职权制作的文书或出具的证明

4.有关部门公开实施的职权行为信息

5.有关部门网上信息公示查询结果

6.企业历史档案记录

7.企业对外公告全文

举报方式

01向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

登录官网 (https://www.12377.cn/),点击“涉企侵权举报专区”进行举报

02向各地网信部门举报渠道举报

示例:湖北属地互联网平台的信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1.进入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http://hbjubao.cnhubei.com/),点击首页专项举报专区“涉企侵权举报专区”进行举报

2.发送邮件至邮箱:

hbwxjbmail@hbcac.gov.cn 进行举报

3.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网络举报”,进入菜单栏,点击“一键举报”-“举报入口”进行举报

4.拨打举报电话:

027-87880809进行举报

03向网站平台举报

示例:今日头条文章举报方式:

电脑端:点击文章页面最下方“举报”,选择“举报原因”进行举报

手机端:点击右上角“…”-“内容举报”,选择“举报原因”进行举报

提醒:登录下面链接网页,查询主要网站举报电话:

https://www.12377.cn/allreportcentertel/zywzte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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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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