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安澜)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表彰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盘龙城司法所所长易庆洪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他用九年工作时间,诠释了矛盾纠纷“调解员”、普法教育“宣传员”的司法为民情怀,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易庆洪参加全国调解工作会议。通讯员供图
基层司法所工作很平凡,但牵动着老百姓的心事,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利益。现任黄陂区司法局盘龙城司法所所长的易庆洪加入基层司法行政战线以来,不忘初心,充分发挥自己人民调解的优势,走进群众当中,讲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用心用情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盘龙法治建设,用自己的青春热血践行着新时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多次接受中央、省、市检查,受到中央、省、市的表彰奖励。
做“初心”的忠实践行者
作为一名党员,易庆洪始终牢记党的使命,不忘初心,心系人民,多年来扎根基层,把人民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在履职担当中践行初心使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所是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前沿阵地,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在易庆洪的带领下,盘龙城司法所所务各项工作日渐规范,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服务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在群众中的地位日益提升,司法所赢得了“能办事、办成事、靠得住”的好口碑。
9年的工作时光中,易庆洪深刻体会到,开展基层司法所工作仅凭一腔热情还不够,要做好拥有80多万人,2000多家企业的经济开发区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做到贴心、暖心、热心、走心、清心,只有与人民群众心心相印打造同心圆,才能让法律的阳光照射到每一寸土地上。
做“贴心”的人民调解员
每次调解前,易庆洪都会与群众聊一聊,与人民群众建立亲切感的同时可以让他更好地倾听他们的心声,让群众更加信任他。调解时,易庆洪运用“普调结合”的方法,让群众在情理法的疏导教育下,既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又能体会到亲情的温度,进而互相谅解达成一致。2019年,为化解一起土地界址问题产生的邻里纠纷,易庆洪顶着炎炎烈日连续奔波忙碌了半个月,为了解详细情况,能“对症下药”地解决问题,他找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谈话二十多次,无论工作日还是假期,白天他奔走在农村第一线,了解双方土地问题的来龙去脉,晚上他还要做好分析和调整化解方案,从农村风俗和土地政策出发,凭借他善于理解老百姓心声的优势和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运用“情、理、法” 三管齐下一步一步打开双方的心结,最终定分止争,妥善处理了这起纠纷。
做“暖心”的法治宣传员
易庆洪每月都要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讲《民法典》中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例如,同桌聚餐不劝酒,出事是否要担责;义务帮工受伤怎么办等等。接地气的普法活动得到了村(社区)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效果。
近年来,易庆洪创办具有盘龙文化特色的法治文艺节目130余场,开展“法润盘龙·法治文艺进万家”巡演活动120余场。制作发放法治文化用品5万余份。重点开展“法律跟着矛盾走”“依法治街·法在身边”“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治课”三大“以案释法”品牌活动,深入32个村(社区)面向30余万群众开展“菜单式”巡回宣讲,组织现场观摩活动110余次,旁听群众15万余人次,现场答疑6500余人次。
做“热心”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司法所的每项工作都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把每一件小事、每一项工作都做好,点点滴滴才能汇聚起磅礴的司法行政力量,真正体现“司法为民”为民办实事的宗旨。工作中,易庆洪始终保持一颗“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的热心,认真接待每个群众的来电来访,为他们提供周到的法律服务,争取做到“让群众只跑一次”。
常常是易庆洪下班刚回到家,周边的群众就直接到家里反映纠纷情况,虽然辛苦工作一天,但想着他们遇到难事了,易庆洪会赶忙请他们坐下,递上热茶,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并做好解答。调解中的一些事看似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却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把每一件小事做好,才能真正让群众愁面而来,笑脸而归。每当看到群众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易庆洪一天的疲惫便烟消云散了。
易庆洪主动适应基层法治建设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近年来,易庆洪带领司法所共参与合同审查和村规民约修订112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1万余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0余件。
时光荏苒,一晃9年。在一声声真诚的“谢谢”中,易庆洪变成了一名更加坚定、更加优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在一个个赞许的眼神里,易庆洪感受到了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光荣。面对组织的重托,面对群众的期盼,易庆洪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破浪前行,努力做人民群众的守护者,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人物简介
易庆洪
男,1977年9月出生,1995年参加工作,199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黄陂区司法局盘龙城司法所所长。2021年所在单位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个人荣立三等功4次,2022年被评为湖北省“七五”普法先进个人,荣获“优秀共产党员”“学雷锋标兵”双十佳政法干警、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相关工作做法被新华社、法治日报、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等30多家媒体报道,网上浏览量破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