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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海事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行政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6日21:42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袁超一、通讯员杨国峰)10月12日下午,武汉海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长江流域采砂权行政协议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原告重庆市万州区某建材有限公司称,2017年1月,廉某以170万元竞得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的案涉砂石开采权。同年7月,怀化市水利局与廉某、某建材公司签订《河道砂石开采权有偿转让变更合同》,约定将该标段砂石开采权剩余的出让期限转让给某建材公司,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同年12月,怀化市沅陵县水利局要求某建材公司协商取消涉案砂石开采权,某建材公司被迫停止生产。2018年4月,沅陵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向某建材公司发出通知,决定终止该标段的采砂权。

为此,某建材公司请求判决解除《河道砂石开采权有偿转让变更合同》;判令怀化市水利局、沅陵县水利局连带返还砂石开采权出让金170万元,赔偿损失共计2231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各方围绕某建材公司是否有权解除《河道砂石开采权有偿转让变更合同》以及损失确定等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激烈辩论。

鉴于本案案情复杂,合议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长江海事局、长江航运公安局等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共30余人旁听。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庭审活动程序到位,当事人意见发表充分,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课,参加后受益匪浅,对自身今后依法行政,持续优化长江经济带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有裨益。

【责任编辑:肖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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