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周梦伊)“双减”改革实施两年以来,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隐形变异开展校外培训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近日,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该办法已于10月15日起施行。该暂行办法的出台,将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荆楚普法云课堂进校园第四期特邀请到了湖北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青年学者”,现代行政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研究员谭冰霖,在武汉市武昌区教育局进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理解与适用”主题授课。
本期云课堂将于10月23日上午9:00正式开讲。扫描下方二维码观看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