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孙荣荣、唐晶晶、陈诺)为进一步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增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提质增效,10月26日下午,武汉市江岸区司法局就申请人黄某不服某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一案进行听证审理。
江岸区司法局就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召开听证会。通讯员供图。
去年9月1日,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正式以街道名义开展综合执法。城市居民维权意识、维权能力的不断增强给街道综合执法带来较大挑战,查处违法建设等领域的执法行为尤易引发行政争议,形成新的复议案件源头。本案中,黄某家住一楼,为防止高空抛物在院内搭建可伸缩雨阳棚,销售安装雨阳棚的商家承诺称该雨阳棚并非违建。然而因固定该雨阳棚的钢架结构不可移动,最终被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定性为违法建设。经调查取证后,某街道办事处决定对黄某下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人员在对复议申请材料及被申请人提交的答复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时,发现本案具有典型代表性,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织,同时涉及邻里矛盾纠纷解决问题,争议较大,经集体商议,决定采取听证方式公开审理此案,以便查明案件事实,为当事人搭建沟通平台。
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在听证主持人的主持下,就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法律适用、程序等方面进行举证质证,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并作最后陈述。听证人员认真听取各方观点和意见,针对性开展调查问询,深挖矛盾症结,将释法说理和行政争议化解有机融合。
“感谢复议机关站在老百姓的角度考虑,为我们解决矛盾纠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听证会结束后,黄某认识到违法建设并不可取,表示愿意积极采取改正措施,由此产生的损失将通过民事途径向商家进行追偿。下一步,江岸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积极推进听证审理模式常态化,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