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郝勇 肖萍)“企业信用终于修复了,感谢你们的帮助,以后我们一定认真学法、遵法守法、诚信经营,不给企业信用抹黑!”十堰市旺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感慨地说道。
据悉,该公司此前因接受虚开发票案被第二稽查局处罚,追缴其少缴税款2.7万余元,滞纳金1.3万余元,罚款5万余元,该公司被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联合惩戒既影响其与其他企业开展业务往来,又直接导致其不能从银行融资。
今年9月,旺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来到第二稽查局讲述了自身经营困境,并咨询信用修复方法。工作人员在耐心听取了该企业困难后,向其详细讲解了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要求,讲明了信用修复条件。此后,该企业落实了税务处理决定,并递交了信用修复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第二稽查局结合该企业接受虚开发票案所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了发票风险管理制度,督导其达到信用修复标准,于10月帮助其完成了纳税信用修复。
今年以来,第二稽查局已为多家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申请企业完成信用修复。该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实施联合惩戒不是目的,我们希望通过这一手段,帮助纳税人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营造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同时,税务部门也将积极引导纳税人改过,完成纳税信用修复,助力企业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