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网传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工作人员私信某网民声称要查询其公民个人信息。
西安阎良警方通报称,经查,该局警务辅助人员张某(女,24岁)在与某网民私信过程中发生争执,导致情绪失控,为恐吓对方,信口编造要查询其个人信息。经进一步调查,其没有接触、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的条件和权限,也未发现其通过他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况。
目前,阎良公安分局已根据辅警管理工作规定解除张某劳动合同,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给予张某原所在部门负直接管理责任的民警田某责令检查,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毛某诫勉。
通报称,此事件反映出个别民辅警存在的特权思想,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公安部门将以此为鉴,不断强化民辅警队伍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总台记者 杨雨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