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通讯员 郑雅曼)自“荆楚雷霆”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用足用准强制执行手段,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瞄准“民生”,强制执行护民安
李某(文中均为化名)为王某、赵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江岸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赵某将工程发包给王某,王某安排李某从事劳务工作,李某工作时受伤,所受损失由王某承担70%的责任、李某承担30%的责任,并由赵某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王某赔偿李某损失88万余元,由赵某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案件生效后,王某、赵某未主动履行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赵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其间,赵某与李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王某一直没有履行义务。
因该案涉及民生,承办人对王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深挖彻查,在网络查控无果后,积极开展线下调查,查询了王某自判决生效后银行账户流水,发现其私自转移存款,属于逃避执行的行为。掌握此情况后,承办人果断将其拘传到法院,说明其行为性质和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并当即下达拘留通知书。
面对威慑,被执行人王某当即表示要联系申请执行人李某协商还款事宜。在承办人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分期还款,被执行人王某当场履行了首期还款义务,并承诺将在春节前偿还剩余全部款项。
双管齐下,“软硬皆施”促和解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江岸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周某应偿还王某借款40余万元。因周某未偿还到期债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被执行人周某本一直处于“隐身”状态,未见踪迹。但承办人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后,周某因资金周转不便,当即现身,主动联系承办人,申请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以便从事商事活动。
经与被执行人周某深入沟通,了解到其未能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有一定客观原因,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承办人联系申请执行人王某说明情况,双方同意来院协商还款事宜。
当日,虽然经过承办人反复沟通,但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周某就还款金额及期限迟迟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僵持不下。但在沟通中,承办人得知被执行人周某当日刚好收到4万元现金并随身携带,遂提出其先将这4万元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王某以示诚意,再行调解。
但被执行人周某拒不交出,承办人当即向其发出搜查令,看到承办人“动了真格”,周某顿时“熄了火”,主动交出4万元,并申请法院继续组织调解。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王某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周某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
春风化雨,不懈“破冰”促双赢
某建设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江岸区人民法院判决房地产公司支付建设公司工程款350余万元和逾期付款利息,建设公司赔偿房地产公司损失33万余元。
案件生效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人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均为企业,秉持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在采取常态化财产查控措施的同时,积极与双方企业取得联系,询问了解经营现状。
沟通中,承办人了解到双方在诉讼之初都申请保全了对方银行账户,因双方尚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均不同意解封对方账户,这不仅导致两家企业流动资金不足,影响经营发展,更重要的是,双方因此对立情绪更甚,不愿积极履行义务。
对此,承办人全面分析研判,认为该案执行的关键在于化解“心结”,于是线上线下多次“背靠背”调解,向双方谈法理、讲情理,利用加班时间在电话中给双方做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当事人的心结在法官的耐心引导下逐渐松动,双方放下成见一起到法院确定了和解方案,并顺利完成案款扣划,及时解除了对双方企业银行账户的查封措施。该案顺利执行完毕,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