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李茂康
12月13日下午,受湖北十堰郧西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主任秦汉明委托,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武生,交警大队大队长余吉军、督察大队大队长张昌军、内保大队大队长周天河一行到交警大队四中队,为被侵权的民辅警举行抚慰仪式,并分别发放抚慰金。
仪式上,郧西县公安局副局长周武生对受到侵害的交警大队四中队负责人刘庆涛、辅警方涛进行了抚慰,并转达了县局党委的关心、关爱。周武生激励受侵权的民警辅警要大胆工作、担当作为,表示局党委永远是全局民辅警的坚强后盾,切实为担当者撑腰鼓劲。张昌军表示督察大队对侵害民辅警执法权威案事件全程跟踪督办,坚决打击侵权行为,及时开展抚慰,坚决维护民辅警合法权益和执法权威。
经查,2023年11月15日,违法行为人刘某林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上津镇石庙子村(上槐大桥)路段处时,拒不配合执勤交警检查,采取倒车碰撞警车车头、猛打方向等方式妨碍民警执法,并造成民警刘庆涛、辅警方涛右胳膊、右手等身体多处擦伤,严重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案发后,县局立即启动民警维权机制,组织刑侦大队警力迅速查办该案件,督察大队跟踪督办,从严从速办案,全力维护民警执法权威。11月19日,违法行为人刘某林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