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2月19日电 (刘小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19日发布消息称,山西省原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温毓诚(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温毓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3年5月21日,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显示,原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温毓诚接受审查调查;2023年11月10日,该网站消息显示,温毓诚被开除党籍。
温毓诚,男,汉族,1957年1月生,山西平遥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晋中市灵石县委副书记、县长,晋中市政府秘书长,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2017年2月退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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