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授予无锡市、徐州市、盐城市、泰州市、宿迁市第二批“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称号。
《通知》指出,各地要以被授予称号的城市为榜样,高标准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出行需求,不断改善公共交通服务品质,加快推进交通强省建设,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王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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