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 记者袁超一 通讯员 杨国峰
12月27日从武汉海事法院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以来,该院共审执海事海商、生态环境保护和海事行政等涉企案件近2000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30亿元。
执行到位金额10亿余元,同比增长114%
长江下游安徽与江苏交界处至四川省宜宾市合江门之间的长江干线及支线水域,由武汉海事法院管辖。其受案范围为发生在长江流域的水域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纠纷案件,与长江经济带和长江大保护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保持高度一致。
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侯振坤介绍,截至目前,今年该院共受理审判案件1270件,同比增加10.9%,结案1162件,同比增加7%,审限内结案率 85.39%,同比增加0.95%。共受理执行案件1171件,执结1009件,同比分别增长39.24 %和17.46%,执行到位金额10.21亿元,同比增长114.05%。2022年至今,共扣押船舶179艘,拍卖船舶170艘,拍卖成交金额共计7.09亿元。
去年12月以来,武汉海事法院已牵头协调推动湖北高院与重庆、湖南、江西、四川、安徽等五地高院签署司法协作协议,实现辖区重要港口省级司法协作全覆盖。
同时,该院实施长江沿线重要港区海事司法便民服务点“星链计划”,在四川泸州、安徽池州、江西九江,湖南沅江、岳阳,鄱阳湖,湖北秭归、沙市等地设立司法便民服务点,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更好满足长江沿线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此外,武汉海事出台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0项措施,围绕优化诉讼费退费机制、加大涉企案件诉前调解力度、畅通涉企服务“绿色通道”、慎用涉企案件保全措施等方面全面发力。
善意执行避免投资25.5亿元码头被拍卖
发布会上,通报了武汉海事法院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高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在某港航公司与某储运公司码头建造合同纠纷一案中,某储运公司因拖欠某港航公司一码头工程建造款及履约保证金5600余万元,被某港航公司诉至武汉海事法院。案件宣判后,某储运公司没有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某港航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7000余万元。
武汉海事法院对某储运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发现除了还未开港的在建码头外,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某港航公司强烈要求对涉案码头进行拍卖。
执行干警详细了解案情后得知,涉案在建码头及配套工程总投资80亿元,投产后将是华东地区陆域面积最大的大宗散货交易加工物流港。某储运公司前期投资该项目建设已达25.5亿元,因后续资金紧张加之疫情因素,码头未能如期开港,导致还款能力有限。一旦启动拍卖程序,将会形成连锁反应,项目何时竣工无法保证,某储运公司也将破产倒闭。
秉持善意执行理念,武汉海事法院积极组织当事人通过多轮协商、谈判等方式,最终促成了“某港航公司同意减免部分款项,某储运公司在前期已偿还900万元的基础上,另行支付500万元,余款在一年内付清”的执行和解协议。目前,执行和解协议正在履行中。
侯振坤介绍,今年以来,武汉海事法院共审执海事海商、生态环境保护和海事行政等涉企案件近2000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3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