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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东宝法院判决一赌博团伙案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日18:15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邓亚男)12月28日,笔者从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一审判决一赌博团伙案,6人犯赌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2年8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000元至2万元不等。此外,该团伙成员违法所得81万余元收缴上缴国库。

快速行动,警方打掉一线上赌博团伙

去年3月,荆门漳河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杨某等人涉嫌线上利用APP从事赌博活动后,果断采取行动,在荆门城区将杨某抓获归案。随后,犯罪嫌疑人林某、刘某平相继在浙江杭州、湖北宜昌落网,犯罪嫌疑人唐某、刘某玉、王某陆续投案自首。

至此,一个以杨某、刘某玉、刘某平、唐某为主要团伙成员,林某、王某为次要团伙成员的线上赌博团伙“浮出水面”。

出资开发,4人推出手机赌博APP

2021年10月,杨某、刘某玉、刘某平、唐某以营利为目的,共谋出资开发、经营具有上下分功能的棋牌类赌博手机APP并平分违法所得。

杨某、刘某玉、刘某平委托林某经营的杭州一科技公司为其开发名为“荆楚互动”(2022年3月5日变更为“天天互娱”)的棋牌类赌博APP。林某按照杨某、刘某玉等人在APP中提供“荆门双开”“荆门晃晃”“跑得快”等棋牌类游戏,并设置“能量”作为游戏筹码。参赌人员通过杨某、刘某玉等人提供的链接下载手机APP并注册账号从而加入APP亲友圈,以人民币兑换“能量”筹码的方式上分参赌(1“能量”兑换1元),并根据每局赌博结束后结算的“能量”下分兑换人民币。参赌人员每局赌博自动消耗2个“能量”分作为房费,杨某、刘某玉等人则通过每局抽取0.6至0.7不等的“能量”分作为营利所得。

2021年11月中旬至2022年3月21日,杨某、刘某玉、刘某平、唐某利用该APP组织他人赌博,并利用支付宝、微信为参赌人员结算资金。

为吸引更多人员参赌,杨某、刘某玉等人实行逐级代理制度,以邀约参赌人员返“能量”的方式诱使参赌人员担任代理人,从而达到推广APP、发展参赌人员的目的。其中,代理人可为其发展的参赌人员进行“能量”上、下分。

其间,杨某、刘某玉、刘某平、唐某通过招募代理人的方式组织多名人员参与APP棋牌类赌博,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11月中旬至2022年3月21日,杨某伙同刘某玉、刘某平、唐某经营“荆楚互动”赌博APP期间,负责发展下级代理、参赌人员,日常管理APP后台“能量”上、下分系统,结算赌资以及向刘某玉、刘某平、唐某发放赌博营利分成等。杨某通过本人及亲友的多个支付宝账户、银行账户接受包括涉案赌资在内资金380余万元。杨某通过“荆楚互动”赌博APP违法所得17万元。

2021年11月中旬至2022年3月21日,刘某玉伙同他人经营“荆楚互动”赌博APP期间,负责发展下级代理、参赌人员,日常核算合伙赌博营利分成以及结算赌资等,获取违法所得约17万元。

2021年11月中旬至2022年3月21日,刘某平伙同他人经营“荆楚互动”赌博APP期间,负责为其发展的参赌人员结算赌资,对接林某处理APP运营技术问题及开支开发、维护费用等。其间,刘某平获取违法所得约15万元。

2021年11月中旬至2022年3月21日,唐某伙同他人经营“荆楚互动”赌博APP期间,负责发展下级代理、参赌人员以及结算赌资等,获取违法所得约7万元。

明知故犯,一老板帮开发赌博APP触犯刑法

2021年10月中旬至2022年3月,林某明知刘某玉、刘某平个人利用手机APP组织网络赌博,仍按照对方要求提供APP开发、维修等技术服务,并收取刘某平等人支付“荆楚互动”“宜兴休闲”APP的开发、维护费用。

其中,一赌博APP尚未投入使用即被警方查处。经查明,林某通过提供上述技术服务违法所得25万余元。

发展下线,一代理人成了赌博团伙成员

2022年3月初至2022年3月21日,王某知杨某使用“荆楚互动”APP组织他人网络赌博,仍为其大量发展参赌人员并结算赌资。

经查明,王某通过“荆楚互动”东宝APP累计为代理和玩家上分8.3万余个“能量”,违法所得6000元。

构成犯罪,6人领刑受罚

一审认为,杨某、刘某玉、刘某平、唐某、林某、王某共同在网上开设赌场,情节严重,6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在共同犯罪中,杨某、刘某玉、刘某平、唐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林某、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刘某玉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唐某、王某经他人规劝后投案,系自首,可从轻处罚。杨某、刘某平、林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

杨某到案后规劝王某投案,构成立功;刘某玉到案后规劝唐某投案,且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构成二次立功;刘某平到案后规劝唐某投案,构成立功;杨某、刘某玉、刘某平均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唐某在4名主犯中的作用小于其他3名主犯,可酌定从轻处罚。杨某、刘某玉、唐某、林某、王某均自愿认罪认罚,刘某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6人均已退缴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一审判决,杨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刘某玉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刘某平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7000元;林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王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对6人涉案违法所得81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警方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13部手机、电脑或主机4台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责任编辑:雷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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