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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现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30日09:04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周婷)鄂州市继梁子湖区、华容区相继颁发首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后,12月25日,该市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向汀祖镇桂花村村民刘艳明颁发了首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证书。至此,鄂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实现了全市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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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获得不动产产权证。通讯员   供图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对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7月8日,鄂州市人民政府出台《鄂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把做好农经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为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维护广大农民财产权益的重大举措来抓,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在推进过程中,鄂州市攻坚克难,不断创新,破解确权登记办证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针对由于时间跨度大、历史变革多、权属资料缺失等原因,部分村组农户与农户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权属争议难以解决,造成部分农户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难以开展的问题,采取不变不换原则,即对原农业农村(农经)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在土地承包期内继续有效,可以不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针对由于承包土地底图偏移、委托指界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少数颁证资料存在与实地错位、成果数据版本之间存在一定差异等问题,开展日常地籍调查,确保不动产权属清晰、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空间位置明确、数据真实有效,确保农户权益。

针对各区信息化建设水平差异较大,全市尚未建立统一的农经权管理系统和登记资料管理系统,造成确权颁证难以全面铺开的问题,全市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密切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努力做到工作共商、信息互通共享,共同“办好登记颁证一件事”。

针对组织保障欠缺、队伍建设不全等问题,按照职能定位、“人随事走”的原则,各区将原承担农经权登记的职能人员统一转隶至不动产登记机构,或实行“一窗办理”,使机构、人员、业务、资料数据等方面无缝、有效衔接,确保农经权确权登记颁证“一站式”办结。

【责任编辑:王焱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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