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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通报第五批专项整治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9日17:43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游思琪)为优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环境,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全省排查项目近44926个,立案1174件,查处串通投标案590件、弄虚作假案111件;向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266条;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办串通投标案327件,抓获涉嫌犯罪人员516人,刑拘318人,涉案项目金额153亿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对第五批10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第五批典型案例(共10件)

1.枣阳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串通投标报价案件。   

枣阳市王城镇八王线、伍罗路扩宽路肩道路提档升级项目项目于2021年7月14日第二次招标过程中,发现枣阳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中综合单价与总价均相同,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经查,上述两家公司都请同一人为本公司编制了投标报价。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首次违法,枣阳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3年内2次以上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对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项目合同金额334万元5‰的罚款,罚款1.67万元。对枣阳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项目合同金额334万元1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3.34万元,取消其一年内参加枣阳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2.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某安装有限公司、河南某建工有限公司、中建某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串通投标案件。

云梦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某安装有限公司、河南某建工有限公司、中建某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家投标公司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和投标报价部分内容存在异常一致,均将“提质”写成“提堕”。四家公司错误页面格式一致,错误出现位置一致,错误内容一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第一页封面部分、工程施工报价汇总表、工程施工费清单报价表第一页、设备购置费清单报价表、工程施工费单价汇总表1至18页、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投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价格汇总表1至5页、投标人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单价汇总表1至4页、混凝土、砂浆单价报价表、工程施工费单价分析表1至46页、人工及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1至3页共计82处,错误完全一致,视为串通投标。

云梦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对4家公司及其负责人分别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3.某代理公司参与串通投标案件。

2021年2月,宜昌某发展公司总经理周某找到许某提前谋划经营白洋工业园某场平碎石加工项目,并安排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人沈某帮助许某投标中标。2021年5月,许某的宜昌某商贸有限公司参与投标石灰岩破碎采购服务项目并成功中标。事后,许某向周某支付现金20万元报酬。2023年7月,宜昌市公安机关对此案立案侦查。

4.“标贩子”王某、易某多次实施串通投标案件。

在三峡后续工作湖北宜昌猇亭段某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王某、易某等人联系湖北多家公司参与围标,通过计算出投标价基准值,将上下浮动的投标价报给参与围标的公司,先后顺利中标两个项目,中标金额分别为2068万余元、1688万余元。2023年3月,宜昌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于5月底对易某、王某等进行刑事拘留。

5.覃某、宋某、吉某等三名“标贩子”借取多家企业资质围标案件。

长阳县某活动中心及附属设施完善配套工程投标公司共计10家,其中4家为覃某借取的资质,5家为宋某借取的资质,1家为吉某借取的资质。后经三方私下协商,实际投标过程中,相关公司均为吉某等人借来对项目进行围标的公司;另吉某等人为确保吉某的公司能够顺利中标,统一计算10家公司投标报价,并分配给各公司用于投标,采取串通报价的方式围猎工程项目。2019年12月5日,吉某的公司以1500余万元的报价中标。2023年6月宜昌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6.湖北某建设有限公司和湖北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件。

2023年6月21日,兴山县昭君镇昭君村白沙河光伏发电项目-扩容工程,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发现湖北某建设有限公司和湖北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两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文件中项目部人员一致,认定为串通投标。

2023年7月20日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对两家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湖北崇业建设有限公司、湖北长恒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分别处罚款9994元,禁止在兴山县参加招投标活动一年。

7.“标贩子”邵某串通公职人员获取招标保密信息案件。

“标贩子”邵某在宜昌高新区华腾花园片区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中,通过勾结公职人员,在开标前获取项目JHL数值并计算出评标基准价,操纵相关公司分别以788.24万元、1371.53万元中标两个项目。之后,邵某获利89万元法利益。该案已由兴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8.邵辉、何绪明等公职人员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受贿案件。

2014年,李家新牵头与徐庶庙村村民何军、王勇、刘超、余建忠合伙中标南漳县徐庶学校小学部土方工程。李家新为了在项目建设中能够得到南漳县城北新区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办公室邵辉、何绪明和张志三人的关照,主动向邵辉提出让邵辉、何绪明和张志三人投资小学部土方工程,邵辉、张志、何绪明以此收受贿赂。2022年12月12日,徐庶学校原党支部书记邵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2月16日给予金庙中学原副校长何绪明开除党籍处分。实验小学原总务主任张志立案。

9.宜昌东山建设发展总公司原总经理周敏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标信息协助相关单位中标案件。

宜昌东山建设发展总公司原总经理周敏,在南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和华腾花园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向参与投标的建筑公司泄露关键信息,帮助相关单位顺利中标2000余万元的项目。周敏已于2023年8月17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10.荆州市某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公司、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件。

2022年6月9日,在当阳市2022年度农村供水工程(土建及农村供水信息中心改建)项目投标活动中,荆州市某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公司、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被视为相互串通投标。2023年11月3日,当阳市水利局分别对上述两家公司作出取消其在当阳市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资格一年的行政处罚;分别给予两家公司记较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责任编辑:刘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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