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陈影 赵雨杰)近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首个“评定分离”项目——“官莲湖路(凤亭北路-黄陵污水处理厂段)提升工程(变更提升部分)”顺利完成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5人定标委员会共同商议确定了中标单位。
为全面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武汉经开区制定出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评定分离”是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规则和定标规则,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规则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推荐合格的定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可以让评标委员会回归专家本质,当好专业参谋,同时招标人也可以更好地实现权责统一、优中选优”,区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评定分离”重新界定了评标和定标两个环节的归属权,让招投标各方交易主体的角色重新回归本色,旨在推动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不再排序,将自主定标权还给招标人,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招标人实施比优或比劣方式,多方面、多角度、多渠道考察中标候选人,通过价格竞争法、投票表决法或集体议事法确定中标人,从而引导、约束和规范投标人市场行为,促进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武汉经开区将及时总结和积累经验,促进成果转化,切实提升“评定分离”改革成效,在市级拓展“评定分离”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基础上,逐步在勘察、设计、监理、全过程咨询等服务类项目中推行“评定分离”改革,营造规范、高效、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为武汉市优化营商环境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