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经济占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的比重达52.08%,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近日,宁夏就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县强区分类评比出台了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分类开展强县强区评比,进一步激励各县(市、区)争先进位、争创品牌、争当头雁,进一步激发县域城区经济发展活力,为构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方案将宁夏全区22个县(市、区)分为川区、山区、干旱区和城区4类地区。统筹考虑各县(市、区)发展基础、功能布局、资源禀赋、安全保障等方面要求,对4类地区赋予差异化指标权重。川区县突出经济规模壮大和产业结构升级,山区县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业发展,干旱区县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产效率提高,城区突出现代服务业发展和生活质量提升。
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该方案结合宁夏经济发展实际,从发展水平、发展活力、发展潜力、发展安全四个方面,设置了一系列指标,并结合工作落实情况设置了加分减分项目。该评比工作每2年开展一次。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确定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县”“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争先进位县”和“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争先进位区”通报表扬,自治区财政在下一年度转移支付中予以倾斜,各部门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经济日报记者 杨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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