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高伟
通讯员 别道军 江运武
1月11日,极目新闻记者从荆州交警三大队获悉,该大队十一中队民警在业务办理大厅查获一名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覃某良。
1月8日上午10时许,随着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响起,一辆三轮摩托车停在了荆州交警三大队十一中队业务办理大厅门前,该车驾驶员覃某良下车后,径直走进中队业务办理大厅。

测试仪显示嫌疑人酒精含量高达238mg/100ml
中队值班民警迎上前接待时,闻到覃某良身上散发出一阵阵浓烈的酒味,遂对其进行询问,覃某良承认驾车来时喝了酒。
民警当即对覃某良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让民警大吃一惊,显示数值竟然高达238mg/100ml,达到了醉酒驾驶标准。
随后,民警将覃某良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最终血检结果为208.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进一步了解,民警得知驾驶人覃某良竟然没有驾照,其当天上午在家喝了半斤白酒后,自认为没事地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从丫角出发,到观音垱镇买了点生活用品之后,顺便到位于镇上的交警中队问询车辆办牌照事宜,哪知因醉酒后驾车,自投罗网,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酒后驾驶新规,覃某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150mg/100ml以上,将被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能申领驾驶证。
得知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驾驶员覃某良追悔莫及。目前,涉案车辆已被暂扣,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提醒,酒后驾驶会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要时刻铭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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