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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财起意,男子“骑”走他人自行车被行拘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8日18:10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周萍英

通讯员 尹鹏飞 罗冰洁

男子见倒在路边的自行车没有上锁,便见财起意,“骑”回家据为己有。1月14日,湖北襄阳东津警方将该男子行政拘留。

指认现场

1月13日8时许,东津公安分局六两河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停放在小区门口的自行车不见了。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查看。经了解,1月10日早上5时许,东津世纪城中学赵同学急着去上学,当他骑车赶到学校门口时,慌忙中将自行车停放在学校旁某小区门口的三车停放处,并未来得及上锁。12日晚,赵同学下课后准备骑车回家时,才发现自行车不见了,他四下找了好几圈也不见踪影,于是选择报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调取附近的视频监控,发现11日凌晨,一中年男子从此处骑走了一辆白色女式自行车,该自行车的颜色和样式都与赵同学描述一致。在确定就是该男子作案后,民警循线追踪,发现该男子骑着自行车来到浩然河边,将自行车放进早已停在此处的一辆皮卡车货箱后离开。民警通过车牌号很快锁定男子身份,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蔡某系襄阳市樊城区人,在东津新区北还建小区一小吃店打工。1月11日凌晨,蔡某下班后驾驶皮卡车回住处休息,把车停在浩然河边后步行回家时,路过一小区门口,发现有一辆自行车倒在地上未上锁,他便心念一动:自己上班的地方虽不算太远,但每天开车不仅找车位麻烦,还烧油费钱,不划算。如果骑自行车岂不既省油又方便?见四周无人,蔡某便把自行车骑到皮卡车停放处,并放进了货箱,想等天明拉到上班的地方使用。

经鉴定,被盗自行车价值160元。目前,蔡某因盗窃违法行为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面对处罚,蔡某后悔不已。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责任编辑: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