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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刑责!湖北通报三起烟花爆竹领域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5日18:18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李伟

元旦春节将至,又到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1月25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该厅日前通报了三起烟花爆竹领域行刑衔接典型案例。

记者了解到,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湖北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不断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合作,持续深入打击烟花爆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随州市曾都区应急管理局、曾都区公安分局和万店镇政府等单位,对当地鞭炮经营点无证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依法展开联合执法检查,现场查获烟花爆竹制品200余件。目前,曾都区应急管理局已立案调查处理。

下一步,曾都区将继续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愉、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

现场执法(通讯员供图)

在十堰市丹江口,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近日,当地成立3个工作专班,对城区开展“禁鞭”督导检查,对重点场所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现象开展巡查。巡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某食品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储存了大量的烟花爆竹,共计20余件。随后,立即协调公安机关联合执法,暂扣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0余件,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丹江口市应急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将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具体通报案例如下】

案例一

2023年11月20日,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公安局高坪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建始县高坪镇大店子村五组一民房中查获村民万某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3481件,涉案金额高达174766元,违法所得180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始县应急管理局将万某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建始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该起案件作进一步调查。

案例二

1月11日,枝江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枝江市公安局,在马家店城区从车主张某某的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厢式面包车上查获烟花爆竹29件,后又在张某某的仓库内查获烟花爆竹160件及零散烟花爆竹210个。

经查实,张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22年12月底至2024年1月11日,私自从湖南省临澧县购买价值113328元的烟花爆竹产品运回枝江市进行售卖,销售金额约7万余元。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枝江市应急管理局将张某某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枝江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张某某予以刑事立案。

案例三

1月15日,十堰市郧阳区应急管理局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居民白某某未经许可,在郧阳区白浪镇某公司后院仓库内非法存储烟花爆竹产品1065箱(盘)。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十堰市郧阳区应急管理局将白某某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十堰市郧阳区公安分局正在对该案作进一步调查。

【责任编辑:袁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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