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尹周航 李晨昊
“你盗窃废铝,交货的时候是怎么向公司隐瞒的?”“我们往车上的废铝洒水,废铝可以吸水,用水的重量充当盗窃的废铝的重量。”长期盗窃托运人货物的跟车司机王某甲,向承办检察官交代了自己的作案“手法”。
日前,经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父子二人王某甲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王某乙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2月21日,承办检察官向极目新闻记者讲述了案情始末。
原来,南漳一金属制品公司在盘点时发现,公司废铝加工生产线的铝锭出产率大幅下降,原本每吨废旧铝能加工成850公斤左右铝锭的生产线,现实际每吨只能产出铝锭约750公斤。经过多次检查,生产设备并没有出现故障。一番排查后,公司发现王某甲拉回的铝屑、废旧生铝含水量较大。
到底是不是司机拉的货有问题?公司负责人留意到,给公司送货的王某甲等人在向南漳运送废铝的途中总是会先绕路回老家,送往南漳的废铝包裹数也对不上,于是选择报警。
2023年2月,南漳县公安局民警在蹲守观察到王某甲父子二人偷卸废铝藏于家中并向车上洒水的全过程后,当场将二人抓获,并现场查获藏于家中未处理的废旧铝屑4吨。经物价部门鉴定,2022年以来,王某甲、王某乙父子二人以加水充重的方法共盗窃废铝价值约53万元。
“有一次拉废铝途中,遇上了下雨,因雨布破烂,车上的废铝进了水,交货时发现货物超重了,于是我就想到用浇水充重的方法来盗窃。”自以为是的小聪明将自己送入法网,王某甲后悔不已。
办理案件时,承办检察官考虑到一方面金属制品公司遭受巨大损失亟需弥补,另一方面王某甲、王某乙父子二人系家中仅有劳动力,积极退赃退赔、认罪认罚有利于王某甲、王某乙父子早日改造、回归家庭,于是耐心向王某甲、王某乙父子二人释法说理,促使父子二人认罪认罚。同时,协调金属制品公司与王某甲、王某乙父子二人的律师反复沟通,最终王某甲、王某乙通过家属,主动向金属制品公司退缴违法所得30万元,公司对王某甲、王某乙父子二人表示谅解。
前不久,经审理,当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相关判决已生效。
承办检察官介绍,为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该院还向金属制品公司送上“专属定制法治课”,详细讲解侵犯企业财产权益所涉及的罪名,帮助员工进一步了解这些犯罪行为的内涵和外延及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企业有效化解法律风险,并针对公司风险审查不严、未签订托运合同等管理漏洞提出了建议,帮助公司更好经营。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