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26日电 (记者王震)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近日,重庆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安排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员工从事基金业务、未充分保障合规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以经营业绩为依据对个别专职合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等问题。
重庆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三条第三款、《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第四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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