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邓伟)2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主任会议,拟订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时间。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主持会议。
建议议题主要有:传达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表决《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建议表决稿)》《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建议表决稿)》《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审议《湖北省种子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草案)》《武汉市人力资源市场促进条例》《武汉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宜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黄冈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随州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实施〈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办法》;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实施情况方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国强、刘晓鸣、胡志强,秘书长张爱国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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