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电杆砸伤脚致十级伤残,法院调解“四方”握手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9日21:44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黄志佳

2月29日,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通过2次开庭1次调解,成功审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被电杆砸伤脚致十级伤残的男子获得14万元赔偿款。

案情显示,2023年1月6日下午,湖北建始某村农民龙某在恩施市一通信建设工地工作时被电杆砸伤左脚。该工地属于广东某通信公司中标项目,广东某通信公司发包给武汉某通信公司,武汉某通信公司发包给黄某,黄某发包给解某,解某雇请龙某施工。

龙某受伤当日入院治疗,住院25日。2023年11月23日,恩施硒都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为伤残十级,需要行手术拆除左胫腓骨远端骨折内固定。2024年1月8日,龙某向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简称“建始法院”)起诉索赔19万余元。

考虑到龙某家庭困难,急需钱进行后续治疗等实际情况,建始法院“特事特办”,于1月31日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因为当事人需要补充证据,法院决定休庭。2月29日,法院进行第二次开庭,双方意见分歧大,当庭没有达成协议。

休庭后,承办法官了解到,龙某与黄某、解某都是“本乡本土”的熟人。于是,2月29日,法官助理、书记员再次分头给各方做工作,并通过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给各自的当事人做工作,希望当事人多站到对方立场上想问题,既要依法在考虑各自过错的基础上解决赔偿纠纷,又要尽量维护昔日的友情。

最终,龙某与武汉某通信公司、黄某、解某达成协议:武汉某通信公司、黄某、解某赔偿龙某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损失共计14万元,定于2024年5月1日之前支付10万元,2024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4万元。

【责任编辑:杨威】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