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娟子)3月4日,笔者从京山市获悉,京山市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正在营业的商场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向该商场指出了违法行为,讲解了有关法律法规,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
经进一步调查,该商场是首次发生此类违法行为,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且在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积极主动配合执法人员,并在限定时间整改到位,符合我市卫生健康领域“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清单中的情形,京山市卫生健康局据此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据了解,京山市共有公立医疗机构21家、民营医疗机构10家、个体诊所74家、村卫生室296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52家,各级各类学校84家。推行柔性执法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客观需要。如何做到法理结合,既公平公正又不失温度?
近年来,京山市卫生健康局转变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服务模式,以行政告诫、行政建议等柔性手段引导执法对象自觉守法、自我纠错,不断释放行政执法的温度善意,为本市法治营商环境高质量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