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王争
3月10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湖北法院以善意文明执行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023年3月出台《关于建立被执行人信用预警和修复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给失信行为分类、纳“失”前先预警、执行后开“守信”证明,形成涉企信用修复的“湖北模式”。截至去年底,全省三级法院已为11563家企业、7267名个人解除失信“紧箍咒”,促成执行和解8189件。
2023年初,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率先探索建立了信用修复激励机制,“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改革项目被列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信用修复和信用承诺制度发挥了正向激励作用,助力一批守信企业健康发展。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通过信用预警、信用承诺、信用修复等方式,坚持惩戒必预警、预警必评估、改过必修复,平衡保护申请执行人与“诚实而不幸”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执行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宜昌市夷陵区信用修复线上办理业务(通讯员供图)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在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创新试点中,率先推出信用修复线上办理业务,依托区级“一件事一次办”应用平台,企业可实现信用修复“一端申请,全流程办理”。
2024年2月2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十条措施》,进一步做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稳定市场主体法治预期。
据介绍,2024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涉经营主体执行终本案件专项清理行动,既兑现胜诉权益又降低对企业生产的影响;开展涉经营主体执行案件专项监督行动,对涉企、涉超期、涉信访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完善执行机制,确保市场主体办案办事、反映问题快速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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