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祖传手艺碰“红线”,法院:法律大于“祖传”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8日19:47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王慧丽

当祖传手艺触碰到食品安全“红线”,法律仍然大于“祖传”!3月1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被告人吴某被判刑。

根粑凉粉是湖北省利川市的一道特色小吃,其中不乏制作技艺精湛的“高人”。案情显示,2021年,吴某女儿在利川市注册成立食品厂,经营范围为淀粉及淀粉类产品制造,生产、销售豆皮、凉皮、根粑凉粉等食品。因吴某制作根粑凉粉属于祖传手艺,技术精湛,女儿便请吴某负责食品厂根粑凉粉的生产。

吴某为延长根粑凉粉的存放时间,在生产过程中私自添加硫酸铝铵(铵明矾),并以每斤4.2元至4.5元不等的价格销售,销售金额共计约人民币8000元。

2022年5月,吴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利川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吴某经办案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我是按照传统工艺加工,没有参照食品安全标准……”吴某在第一次庭审中提出,根粑凉粉是利川市特色食品,目前没有行业生产规范和指导标准。

然而,经法官查明,国家有关部门在《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等新品种的公告》(2015年第1号)附件3中载明允许粉丝、粉条等淀粉类食品添加硫酸铝铵的计量(铝残留量≤200mg/kg)。经抽检,吴某生产、销售的根粑凉粉中铝的残留量为1022mg/kg,检验结论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法官告知吴某根粑凉粉的安全生产标准后,吴某深表忏悔:“即使是传统手艺、地方小吃,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来,我对不住爱吃根粑凉粉的顾客们……”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在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根粑凉粉,足以造成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构成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告人经办案民警电话通知后迅速到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视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此,利川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000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责任编辑:贾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