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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法院首份《预拘留通知书》彰显执行威慑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9日12:02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张扬)执行攻坚风正劲,江岸区法院“荆楚雷霆2024武汉行动”亮剑再出发。近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发出该院首份《预拘留通知书》,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全部款项,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据悉,王某与李某签订加盟代理协议,约定加盟费10000元,李某向王某提供宠物用品。两个月后,李某不再按约供货,王某多次催要,李某始终没有回应,王某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全额退还加盟费及逾期退款利息。经法院审理查明后,判决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退还10000元及部分利息。

然而,李某仍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向江岸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要求其七日内自动履行,但李某心存侥幸,使出“拖、等、躲战术”。执行法官依法将其传唤至法院,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仍找各种理由一再推诿、拒不付款。

“李某,现责令你自收到本通知书十五日内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未履行,将依法对你采取拘留措施!”

为依法惩戒被执行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向李某发出《预拘留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履行义务。

在“预拘留”措施的威慑下,李某态度明显转变,当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完毕全部款项,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预拘留通知书》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的影响,在作出正式惩罚决定前“缓冲惩戒”,彰显了法律权威与执行威慑,兼具教育性和灵活性,充分体现了善意文明执行的司法理念。

下一步,江岸区法院将紧紧围绕群众“急难愁盼”,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打好“限制消费、失信惩戒、预拘留”等强制措施的“组合拳”,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护航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纠错】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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