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理晶
通讯员 田心 张再明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法院腾退工作。近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会同公安、公证处、社区联合执法,强制腾退一处600余平方米的房屋。
某物业管理公司与某餐饮管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经硚口法院一审审理,判决餐饮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在判决生效十日内从案涉房屋腾退,并向物业公司支付拖欠的租金、违约金共计30余万元,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因陈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近日,硚口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依法先后向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承办法官积极释法答疑,多次为当事人“牵线搭桥”,但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
“不能腾退,我们配合不了!我无处可去!房子在哪里,我就在哪里!”更让法官困扰的是,被执行人陈某态度强硬,不仅抗拒执行工作,还放出狠话威胁法官。
面对陈某这样的“狠角色”,承办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并用,多次对陈某进行教育引导,但陈某不为所动,仍企图使用过激手段逃避执行。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硚口法院执行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在案涉房屋张贴腾退公告,按判决书内容对房屋进行强制腾退。腾退公告张贴期间,承办法官继续与陈某沟通,但陈某的强硬态度并未消减,直至腾退公告时间到期,仍拒不迁出,且被执行人的家人及部分员工都安置在屋内。
与此同时,执行局对案涉房屋进行了细致勘察,发现房屋内杂物堆积,存在多处危险点位,如果强行腾退,隐患很大。
为保障人员安全,执行局细致部署腾退计划,并于腾退前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来法院协商。此时的陈某依然抗拒执行,再次对着法官与申请人喊出过激话语。眼见双方矛盾难平,执行局经研判,决定对陈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正式启动腾退行动。
3月25日,执行实施人员、安全警戒人员、现场疏导和取证人员密切配合,率先控制危险点位,腾退过程全程录像。经长达7小时的奋战,腾退任务圆满完成,执行局将现场所有物品交由公证处公证后转移至专门的仓库存放,并告知被执行人家属物品领取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