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罗锦有)十堰市郧阳区实验中学成立于2003年7月,学校现有43个教学班,是郧阳区城区唯一一所寄宿制初级中学。学校以创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为契机,坚持“以德立校、依法治校”,积极开展依法决策,依法行事,依法教育、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学校法治教育制度,提高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师生法治观念,打造法治、文明、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
党建引领,培养依法治校意识。学校始终把党建工作贯穿依法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把传承红色文化与学校发展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一是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全校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法治校园主题,定期举行依法治校专题集体学习,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教育部最新相关规定,内容聚焦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讲、教育评价、家校沟通、安全履责、契约与合同、活动组织安全等,邀请不同领域的专家和资深人士入校开展授课。二是开展“党建+德育”法治专题培训。组织全校教职工集体学习法治校园主题,开展“德育法治依法治校”主题系列培训。定期邀请专业律师开展讲座,从“依法治理、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校园平等、全面施教、充分保护、安全有序、公正评价、和谐友好、救济(应急)顺畅”等关注点,专业地呈现学校日常工作所涉及的风险领域和责任要求,对教师开展扎扎实实的职业培训。三是通过支部共建活动提升法治意识。积极开展支部共建活动,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党支部共同开展以“党建引领、依法治校”为主题的支部共建活动。通过举办讲座、报告、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涉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与宣传活动。提升广大教师依法治教的理念,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健全组织机制,建立依法治校机制。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做好制度化和规范化各项工作,做到事事有法可依、时时有章可循。一种方法是健全机构,明确各方职责。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建立了以班主任、科任教师为骨干,以团组织为依托的普法工作队伍。召开依法治校工作会议,讨论和研究依法治校工作计划及相关制度,制定了《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把依法治校工作纳入学校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并融入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中。二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依法按程序制定学校《学校章程》,以及与章程相配套的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了教育教学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后勤保障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讨论并通过一系列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设置公开栏,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校长信箱、学校信箱,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征求依法治校意见建议,各项规章制度从师生中来到师生中去,让学校的各项工作走向法治化、规范化的道路,保障学校工作有效开展。三是闭环运行,落实创建行动。学校负责人履行依法治校领导责任,积极推动校内民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难题、推进改革、实施管理。根据依法治校的任务、目标和要求,对以往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并把常规管理中已形成的经验上升为制度,充实到学校管理制度中去,以求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形成系列化的管理制度,使学校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通过抓实工作,推进学校良性发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规范行使权力,抓实工作细节,形成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的良好校风。一是加强民主管理,实行校务公开。学校充分发挥党总支与工会组织的监督与保障职能,使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学校各项制度的制订、重大问题、学校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由教职工参与讨论并决定,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以及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落实家校联手育人机制,建立家长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听取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举办家庭教育讲座、报告会,对家长进行安全法治教育,宣传学校教育特色。家校联手,和谐育人。二是依法规范办学,抓实抓细管理。依法保障校园安全,制定“平安校园”创建方案,定期进行安全应急演练,定期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校园欺凌事件的信息搜集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干预处置;依法规范教师行为,结合“师德师风”“双减”“乱收费”等热点问题,出台相关规定和制度,突出工作重点,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障师生权益,依法保障教师科研、进修、婚假、产假等应得的福利待遇。落实五育并举,开足开齐各门课程,依法安排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三是强化法治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定期邀请学校法治副校长给全校师生作法治讲座,邀请区检察院干警、心理咨询师来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定期开展“法治进校园”主题班会,通过法治宣传展板、法治大讲堂、模拟法庭、文艺演出、校园广播站、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全校师生养成平时学法、事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