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男子还价不成恶意下单报复商家 法院: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部分损失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9日07:25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邱睦 通讯员王家利 郑潇 实习生靳成娇 段玉枝 石依婷)一个月内,男子“疯狂”向同一网络商家下单近40次,并且每单申请退款,只因为此前购物中商家没有给他“优惠”。记者4月8日获悉,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件,法院判决要求该男子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部分损失。

2023年11月14日,42岁的黄俊(化名)在某网络购物平台的一家商铺(以下简称商家)下单了某款汽车贴纸,交易金额为74元。黄俊收到货后以商品质量问题为由,询问店家能否优惠10元。黄俊的请求遭到了商家的拒绝后,黄俊在网购平台后台对商家进行投诉并申请退货退款。

根据涉案商家的店主夏斌(化名)介绍,黄俊在申请退货退款售后时,填写了虚假退货单号从而导致了订单被退款。然而,黄俊并未真正退回商品。

夏斌提供了一份当时他与黄俊的聊天记录。极目新闻记者在记录中看到,围绕商品的退款问题,双方产生了激烈的争执。

此后,黄俊从2023年11月19日至2023年12月19日一个月的时间内,陆续在商家恶意下单共计39件并申请退款,导致商家退货率提高、评分变低。

2023年12月,商家将黄俊诉至汉南区法院,除要求黄俊支付74元货款外,还要求其赔偿因为其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失1569元。

“从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来看,黄俊的行为存在恶意性。”承办法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黄俊频繁的下单、退款的行为,并不是正常的消费行为,其主观上为虚假的购买意愿,并通过滥用“无理由退货权”达到给商家造成损失的目的,行为主观上存在恶意。“因为黄俊恶意下单的行为,导致商家退货率提升,商家评分变低,实际上对商家名誉权造成了伤害。”

据承办法官透露,该案在立案后,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夏斌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黄俊经法院送达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

由于黄俊网购的商品已超过平台规定的退货期限,汉南区法院遂判决黄俊立即停止对夏斌的侵权行为并退还货款74元、赔偿实际损失500元。

判决后,承办法官再次联系上黄俊,向其释法说理。在法官的教育下,黄俊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在规定期限内积极履行完毕法院判决。

【责任编辑:张依】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