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周萌
因园田分界线纠纷,邻居两人大打出手,导致一人受伤住院,伤人者被判刑九个月。近日,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故意伤害案。
案情显示,2023年11月某日下午,被告人甲与邻居乙因园田的分界线问题,在远安县鸣凤镇某村两家住宅后院的园田内发生口角争执,继而引发肢体冲突。
甲手持农用铁锹将乙的左下颌位置划伤,乙在争执过程中躺倒在园田内,两人互相争夺铁锹,甲用右脚多次踢踹乙的胸部和腹部。乙被连续踢打后松手,甲夺走铁锹离开现场。
经鉴定,乙胸部多处肋骨骨折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下颌部皮肤划伤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害人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为避免甲乙双方因邻里纠纷继续积怨,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调解,甲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和对双方邻里关系的影响。后甲乙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全部履行,乙对甲表示谅解,随即撤回附带民事起诉。
远安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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