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顿煜卿)一件事关民生的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不如实申报财产且态度恶劣。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终助申请人获得了赔偿款。
申请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某家政服务部经济纠纷一案中,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王某某、某家政服务部共同向其支付赔偿金共计84,945元及利息。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收到法院传票后,来院未如实申报财产。承办人告知其应按法院判决履行债务,但被执行人态度恶劣,且自称没有履行能力,拒不赔偿申请执行人。据此,承办人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司法拘留期满后,承办人再次将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约至法院,就该案赔偿款进行协商。此时,被执行人的态度有了明显改变。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明法释法,反复做双方工作,申请执行人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经济能力放弃部分款项,被执行人向其亲朋好友筹钱,当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案款。
本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结案用时不到一个月,其间承办人利用线下调查、线上线下查控、拘留等多种措施,最终促使本案快速执行完毕。
“荆楚雷霆2024武汉行动”开展以来,汉阳法院执行局持续发力,始终坚持“民生小案”作为执行重点,对以身试法、逃避执行、抗拒执行及阻碍执行的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快速有效地执结涉民生案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