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近日在审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中,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责情况,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据介绍,原告王某与被告段某系同学关系,二人因小事发生口角,段某动手殴打王某,造成其面部、颈部受伤。王某父母遂将段某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责任、赔偿损失。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段某父母对孩子存在疏于管理、教育不力情况,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特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对其从思想品德、身体素质、行为习惯等方面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同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密切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引导孩子健康、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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