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保障拘役罪犯“回家权”,检察官助力服装厂良性运转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8日17:08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顾超 潘高

“服装厂后续经营和生产已经安排好了,工人工资也付清了,通过依法‘回家’,我明白了自由的可贵……”近日,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建议看守所同意拘役罪犯的回家申请,被判处拘役的冯某得以依法“回家”一天,化解其所在企业面临的生产经营困难。

冯某是武汉市黄陂区某服装厂的管理人员,今年1月,他因醉酒后驾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款4000元。判决生效后,冯某被交付看守所服刑,服刑期间态度端正,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同年3月,冯某向黄陂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反映,自己曾向管教民警提出申请,希望依法批准其回到家中处理服装厂生产运营及员工工资发放事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办案检察官了解情况后,迅速展开调查核实。了解到该服装厂正处于发展重要时期,冯某作为服装厂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销售和运营工作。由于其被关押,服装厂生产经营遭遇困难,缺乏足够资金投入春季再生产,无法按期结付工人工资,员工也面临失业风险。

办案检察官了解相关案情后,一方面综合冯某入所服刑以来的相关表现、再犯风险、社会危害性等具体情况,与看守所共同研判协商,依法建议看守所同意冯某的申请,另一方面积极寻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支持,通过“云监督”模式,对冯某进行监督,以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确保拘役罪犯“回家不脱管”。同时,检察官对冯某进行了教育谈话,告诫他在回家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如果遇到突发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确保按时返回看守所。

此外,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还召开了现场公开听证会,获得了代表委员和听证员对于以“检察+公安”双向赋能保障拘役人员“回家权”的一致同意。与会代表们认为允许犯罪行为轻微的拘役罪犯在必要时“回家”,不仅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也体现了刑法的人文关怀,希望以法律温度唤醒拘役罪犯向善本心,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责任编辑:李琛】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