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为全面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完善非法定计量单位使用管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出台《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自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正确使用计量单位。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其他非法定计量单位应当限制使用。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动态更新。
同时,《办法》要求在4种特殊情形下,需同时注明或者提供法定计量单位等效值或换算关系,包括:在科技文献、新闻报道中使用,在产品或者包装物、说明书上使用,在进口的工程装备或者计量器具及其技术文件、示值、铭牌上使用,日常生活中根据约定俗成的交易习惯使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以制定出台《办法》为契机,全面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严格非法定计量单位使用管理,响应产业创新发展需要,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在兼顾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需求的同时,为国家一体化战略体系和能力建设提供计量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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