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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部门联合举办保障妇女权益检察开放日活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更好守护“半边天”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3日08:16 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网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阮家骅

近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总工会、省妇联举办“法治守护半边天 携手建功新时代”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中,三家单位联合发布一批保障妇女权益典型案例,浙江省检察院选取其中4个案例,由基层检察官现场讲述。

《法治日报》记者获悉,2021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一体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规定,办理了“网络诽谤女子出轨案”等一批有全国影响力的典型案件,深化与妇联、工会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广泛凝聚妇女权益的法治保护合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更好守护“半边天”。三年来,检察机关聚焦监督办案,依法从严惩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依法从严惩处强奸,强制猥亵、侮辱等性侵犯罪,依法妥善办理以家庭暴力等形式侵犯妇女合法权益案件,在省级层面成立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强化办案指导,推进协同治理。

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浙江注重把全方位保护贯穿于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全省检察机关加大支持起诉力度,三年来依法支持受侵害妇女起诉871件,省检察院与上海、江苏等11个省(市)建立协作机制,着力解决妇女群体跨区域维权难题。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办理婚姻登记领域案件40件,督促撤销或更正登记47个,妥善化解征收安置补偿争议,依法保障“外嫁女”合法权益。全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加强女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司法保障,督促落实女职工体检、产假、生育保险等制度要求,助力优化生育环境。在各级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置妇女保障专用接待窗口,持续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2022年以来多元化帮扶困难妇女4528人。

妇女群体权益保障是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重点任务,下一步,浙江检察机关将围绕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婚姻家庭权益、财产权益等方面,以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做实做优司法保护。同时,强化数字检察赋能,积极运用大数据,促进有力发现侵害妇女权益违法犯罪线索,为因案致困妇女提供救助帮扶,进一步提升妇女权益保护的检察工作质效。

根据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浙江检察机关将与省妇联、省总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力打造妇女权益保障大格局,坚持个案办理与类案监督相结合、治罪与治理并重,协力促进侵害妇女权益问题的诉源治理,进一步形成权益保障、综合治理的合力。

【责任编辑: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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