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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服务大局 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江苏法院知产审判多层面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4日11:44 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去年全省法院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9900件,同比增长7.78%,其中技术类纠纷尤其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猛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汤茂仁在4月2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详细通报了2023年全省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的相关数据,并突出针对知识产权审判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回答了媒体提问。

据介绍,通过强化履职目前江苏基层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数占比达75.15%,94.17%的民事案件在审限内结案,一审裁判被改判率仅为0.414%,审判质量指标整体持续向好。通过持续加强对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和创新性强、贡献度大的原创性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链条式、产业化以及涉民生知识产权犯罪,2023年江苏全省法院在89件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确定赔偿额。

为推动高质量创新,江苏省高院还与南京理工大学签署“涉外知识产权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江苏省数智化知识产权创新实验室”共建协议,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为推动商业秘密保护,通过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发布《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指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商业秘密刑事保护提档升级,目前相关刑事案件已经进入诉讼程序。

江苏省高院还与省知识产权局签署《强化数据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制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推动数据交易、流转、应用等。“通过妥善审理涉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利用技术手段恶意干扰竞争对手网络服务案件,规范网络运营,净化网络生态,推动高水平数字正义。”汤茂仁介绍。

据了解,江苏法院还围绕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诚信体系建设,不仅严厉打击恶意仿冒混淆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审结国内首例反淡化保护法国“干邑”葡萄酒地理标志案,坚决制止淡化国际著名地理标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还审结西门子商标被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全额支持权利人1亿元损失及16万余元合理维权费用的赔偿请求。

针对知识产权领域出现的恶意投诉、商业诋毁、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等一体化滥用知识产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以及“维权碰瓷”、恶意诉讼等不正当维权现象,江苏省高院还通过及时指导司法裁判规制,不仅加大了侵权人对权利人全方位围堵洗白等恶意维权的有效规制,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还针对仅仅通过诉讼来获利,而不将知识产权运用的不当维权现象,大幅降低赔偿标准,推动知识产权司法维权环境不断净化、良性发展。

据介绍,江苏省高院还不断完善司法保护体制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着力提升整体保护效能。其中包括四项机制:一是优化司法审判体制机制,发布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工作指引,建立重大案件提级管辖及监督管理指导工作机制,全省法院提级管辖审理案件达726件;二是持续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全省法院技术调查官辅助审理案件691件;三是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其中盐城中院多元化解“盐城模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法院评选为首批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典型案例;四是深化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出台意见推进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徐州中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双协同、大保护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刘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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