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胡迪凯
通讯员 柯国强 吴 莹
4月23日,湖北省咸宁通山县公安局森警大队联合该县农业农村局,举行打击非法捕捞集中销毁禁捕渔具活动。活动现场,公安民警将把近期收缴的丝网、地笼、电鱼器、渔船等非法渔具进行拆剪销毁,防范渔具再次流入社会。

据了解,当前正值长江一级支流富水湖春季鱼类产卵季节,也是非法捕捞销售食用野生鱼的易发高发期。为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通山县警方谋定而动,主动作为,积极联合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富水湖流域的巡查执法力度,先后收缴了一批禁捕渔具,侦办了一批涉渔刑事犯罪案件,有效打击了非法捕捞行为,维护了长江禁捕秩序稳定。

在集中销毁现场,通山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教导员夏茂凡介绍,此次警方共对前期收缴的41条丝网、5个地笼、4套电鱼装置、4艘渔船等一批禁捕渔具进行了集中销毁,通过专业设备采取分解、拆卸、锤击等方式,对非法捕捞工具进行拆剪销毁,希望有效震慑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氛围。

下一阶段,通山县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开展常态化、持续化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捕捞、购买、销售长江野生鱼,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共同保护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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