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清青)4月25日,笔者从京山市财政局获悉,京山市近期针对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该局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展开专项整治行动。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妨碍公平竟争的行为;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违规转让代理业务等行为;供应商串通投标、虚假报价等行为;相关责任主体违反政府采购程序、违规操作等行为。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京山市财政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该局对全市50多家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查处是否存在乱收费、违规转让代理业务等行为。对于存在问题的采购代理机构,该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其次,还抽取了30多个政府采购项目清单进行重点核查。核查内容包括采购程序是否合规、供应商是否具备资质等。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该局将责令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京山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领域的健康发展,共同维护市场秩序。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京山市财政局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及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之一。